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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366号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 : 2016-08-29 00:00:00     作者 : 农业部     来源 : 农业部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366号建议答复摘要

一、关于建设健全养蜂管理体系

为加强养蜂业管理,201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蜂管理工作。黑龙江、四川等养蜂重点区域设立了蚕蜂站等管理机构,各地养蜂协会组织也快速发展。为了提高社会对养蜂业的认识,普及蜜蜂保护利用知识,农业农村部积极支持有关研究机构、协会组织开展公益宣传和科普推广等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泛宣传保护蜜蜂资源、发展养蜂业、推广蜜蜂授粉的重要意义。今后,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强养蜂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养蜂业扶持政策

2008年起,中央财政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地方发展粮食及其他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将资金切块下达地方,由地方自主选择扶持的主导产业和支持的关键环节。蜜蜂养殖业作为地方特色产业,可由当地在政策框架内,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予以支持。此外,中央财政已将移动养蜂平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在山东省开展蜜蜂良种补贴试点,提升养蜂业生产水平。农业农村部以油菜、苹果、樱桃、草莓、番茄等13种作物为重点,在黑龙江、山东、陕西等省份建立29个示范基地,开展蜜蜂授粉和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工作,支持蜜蜂授粉作业。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总结试点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养蜂业政策创设力度,争取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三、关于蜜源植物的保护和栽培

紫云英、草木樨等既是蜜源植物,也是我国种植的主要绿肥品种。2008年起,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有机质提升专项经费(2014年更名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将绿肥种植利用作为其中的一项技术内容,重点在南方冬闲田、北方果园推广,对农民购买绿肥种子给予补贴,鼓励农业经营者种植绿肥。2015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绿肥生产,全国绿肥种植面积达3000多万亩。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支持包括紫云英、草木樨等蜜源植物在内的绿肥种植,启动有毒蜜源植物分布调查;国家林业局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大型生态蜜源保护区。

四、关于规范蜂产品市场秩序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蜂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养蜂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生产投入品,不得在蜂产品中添加任何物质。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开展蜂王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加强对蜂产品市场的监测,2015年,抽检浙江等6个省的养蜂场、蜂产品生产企业蜂王浆样品149份。今后,我部将认真总结《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情况,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完善与蜂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关于扶持蜂产品龙头企业

农业农村部大力支持包括蜂产品龙头企业在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2012年,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系统地提出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每年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举办龙头企业培训,搭建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等产销对接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和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精神,财政部与部分国有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符合要求的养蜂业龙头企业可积极申请基金支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和相关部门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包括蜂产品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龙头企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持续增收。

六、关于发展规模养蜂

农业农村部支持建设了一批标准化养蜂示范基地,推广先进养蜂生产技术,积极推动养蜂生产方式转变;组织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针对蜂种、饲养、病虫害、授粉等共性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实用技术指导。质检总局开展了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安徽、重庆等13个省(市)建立了蜜蜂养殖等18个标准化示范基地,促进养蜂业发展。

七、关于修改完善蜂产品质量标准

质检总局及其所属的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蜂产品质量标准工作。成立全国蜂产品标准化工作组,负责蜂产品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等工作。制定《全国蜂产品标准体系五年规划(2014-2019年)》,明确了蜂产品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及主要措施。制定《雄蜂蛹》等4项国家标准,立项《巢蜜》等13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组织开展中蜂产品等检验鉴定技术、掺假蜂蜜鉴别检测技术、蜂蜜质量评价等研究,完善蜂蜜鉴别检测技术,为蜂产品农兽药残检测、蜂产品真伪鉴别提供了技术支撑。今后,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完善掺假蜂蜜鉴别检测技术,加强蜂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养蜂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农业农村部

                                      20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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