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上海办事处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310弄24号
邮箱: zgynxh@sina.cn
电话: 021-55215077
邮箱: zgynxh@sina.cn
电话: 021-55215077
政策法规
我国发布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
2017-01-06 00:00:00
作者 :
来源 :
新华社
耕地质量如何,事关粮食产出能力。《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于2016年12月30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
这是记者从5日举行的《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发布会上了解到的。这一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及特定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将为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提供科学的指标和方法。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壤肥料质量监测处副处长任意介绍,标准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将耕地质量分为10个等级。一等地质量最高,十等地质量最低。标准将全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甘新区、青藏区等9大区域,各区域评价指标由13个基础性指标和6个区域补充性指标组成,明确了相关评价指标的涵义、获取方法和划分标准等。
农业农村部2014年曾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根据这份公报,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比例为44.8%;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比例为27.9%。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一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实现了全国耕地质量评价技术标准统一,有利于摸清耕地质量家底,掌握耕地质量变化趋势,科学评价耕地质量保护成效,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同时,标准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的开展,也有利于指导各地根据耕地质量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查看更多 >>
- 改革,快马加鞭未下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2016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述评
- 我国确定到2020年遏制农业资源过度开发趋势
- 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意见发布
-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发布
- 农业农村部:力争到2020年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
- 新形势下推动“三农”发展的理论指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
- 农业农村部发布苜蓿产业“十三五”规划
- 农业农村部:加快构建农业宣传大格局
- 发改委: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
- 我国发布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
- 习近平谈农业供给侧改革 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
- 农业农村部正谋划建立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 财政部: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农业产业融合
- 八部委出台休养生息规划 让疲惫的耕地喘口气
-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366号建议答复摘要
- 关于印发《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现代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
- 关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豆绿色高效技术集成示范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77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转基因专项第三届咨询委员会和总体组组成名单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的预备通知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垦(热作)部门预算项目任务申报指南的通知
-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最全涉农政策补贴
- 2015年粮食直补政策明细
-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71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