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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忆80年代“一号文件”的故事
改革开放35年,中央一共出了十几份与农业有关的“一号文件”。上世纪80年代出了5个。我是从第二个“一号文件”——1983年的那个开始参与起草工作的。1987年出的是五号文件,这以后与农业相关的文件出了很多,但是都没有排到一号。一直到2004年,农村工作文件又恢复到“一号文件”。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问题的决定。但这个文件并未提及甚至考虑到粮食部的问题,文件的初衷是通过调整农村政策以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粮食产量。1978年以前农民生活非常困苦。改革之初,在农村有两亿五千万人没有解决温饱,差不多要占到农村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要想加快农业的发展至少要让农民吃饱饭。
这个文件中提到的所有措施,围绕的中心都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以增加粮食产量。第一条措施是增加进口粮食。让农民休养生息。第二条措施是明确规定,如果当地自然条件很有限,耕地不够,生产的粮食连农民自己都不够吃就不再征收当地的粮食了。这个不够吃的标准是南方生产稻谷的地区,如果人均生产的粮食不到400斤,北方生产杂粮和小麦的地区不到300斤,那就不征收了。第三条措施是提高粮食价格。文件决定从第二年夏粮上市开始粮食收购价提升20%。为了鼓励农民增加粮食生产,当时还制定了超购加价的政策。如果完成了国家的粮食收购任务后,农民愿意把余粮继续卖给国家,这部分粮食价格要比任务内的粮食价格高50%。这几条政策和后来的包产到户一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当时对通过调整农村体制和用政策来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具体措施还有很大争论,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被称作“原则通过”,在这个文件里仍然能看到“不准包产到户”的字样,但是当时已经讲到了生产责任制。其实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历史上也有过。比如说把地亩和产量包到组,组是比队更小的单位,有的组可能就是一家人,可能就是“父子组”或“兄弟组”。但只要最后的分配问题没解决,大家还是没啥积极性。改革开放后,安徽最先搞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贵州也搞得比较早。总而言之,越是穷的地方,越是农民没吃饱饭的地方,越愿意搞。但当时都是小范围的农民自发行为。
因为对包产和包干到户有姓社姓资之争,具体的农业经营制度上当时并没有立刻扳过来,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决定,到第二年四中全会被通过时,仍然是“不准包产到户”的。对于分田单干、小私有、小农经济这些东西长期以来的批判从未停止。很多人对“户”的概念都有点担心。中央为此开了很多会,为这个问题1979年、1980年、1981年翻来覆去地研究争论。当时有很多老同志觉得“我们不就是为了要打倒私有制才流血牺牲打江山的吗?你现在搞得又回去了”。但因为这涉及亿万农民利益,他们又不好对着干。所以当时有一句话叫“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原老主任杜润生是一个很有智慧、很有策略的人。他知道这个问题如果一直争论下去,就没有破局的可能。所以后来杜老就在会上换了一个思路。他说“咱先不讨论姓资姓社的事儿,咱讨论吃饱肚子的事儿”
四川、贵州有些大山区,种了粮连自己都养不活,但当时的体制是还要先征收它的粮食再向农民返销粮食。农民必须跑到县城把返销粮挑回去,路很远,有的可能要走两三天才能回到家,路上又要吃又要住,粮食一半就在路上折腾掉了。杜老说,与其这样,不如不给它返销粮,也不要征收它的粮,让它包产到户、自给自足。这样国家负担也减轻了,当地农民的肚子也能吃饱。当时有些省委书记、部长一想,这倒也是个事儿。
尽管得到了老同志们的认同,但1980年的中央75号文件,话仍然是倒着说的。也不说哪些地方可以搞,只说:除了那些非常偏远的,非常贫穷的地方之外,不要搞包产到户。这句话倒过来就是穷地方可以搞。
等到1981年下半年写1982年的“一号文件”时就比较有底气了。因为全国90%以上的生产队都已经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因此文件提出这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农村实际情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并认为农业生产责任制不仅打破了“大锅饭”,还带动了农村生产关系的部分调整,使之更适合农村的实际状况。
真正堂堂正正地讲包产到户是1983年的“一号文件”。应该说最重要的是1982、1983、1984年这几个“一号文件”。1982年的“一号文件”肯定了“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的“一号文件”给了联产承包制非常高的评价,称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而1984年的“一号文件”,则明确提出“要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就是这个文件提出来的。也就是说:别吵了!就这样了!
摘自刊发于《国家人文历史》2014年5月下的文章《陈锡文:我所亲历的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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