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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生态农业现状及启示

发布日期 : 2016-03-09 00:00:00     作者 :     来源 : 社会生态农业

 

    20世纪80年代,生态农业(AGRICULTURE BIOLOGIQUE)一词正式出现在法国法律中。与传统农业相比,生态农业综合了现代科技技术和管理手段,在生态上和经济上均实现了良性循环,有效地使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发展和振兴农业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法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历程

  生态农业在法国经历了60余年的发展。1931年,一些法国农民自发采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肥力,种植出高优质蛋白小麦,用来生产面粉和面包,生态农业雏形开始出现。

  20世纪30-40年代,瑞士、英国等国生态农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对法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法国生态农业的倡导者也多与瑞士生态农业联合会(BIO SUISSE)、英国土壤协会(SOIL ASSOCIATION)等保持沟通和交流,学习国外成功经验。

  1958年,第一个生态农业组织(GAB)在法国西部诞生。1961年6月,法国生态农业协会(AFAB)成立,借助当时强调回归自然的社会运动,积极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1964年,自然进步(NATURE﹠PROGRES)成为第一个生态农业标识。1969年,首届生态农业产品博览会在德塞夫勒省(DEUX-SEVERES)举办,并于1970年首次参加巴黎农业展。70年代末,国家生态农业生产协会(FNAB)和国家生态农业企业协会(SYNABIO)也相继成立。

1981年,法国正式将生态农业相关标准写入法律,1985年3月又制定法律规定,正式命名为生态农业(AGRICULTURE BIOLOGIQUE,简称AB),出台AB标识,生态农业由此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AB标识也迅速在该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2009年1月1日,欧盟实施有机(生态)农业新规则(EU834/2007),对于生产、加工、标识、验证、有机产品进口等做出更严格的规范。法国除执行此规则外,还就原产地、监管等方面实施更为严苛的法国标准。

  二、法国生态农业的现状和特点

  根据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和促进署(AGENCE BIO)的统计,2007-2012年的5年间,法国生态农业产品发展迅速,种植面积增加了85%,市场从业人员增加104%。2012年,法国生态食品市场消费达41.7亿欧元,占法国食品消费总额的2.4%。其中鸡蛋占15%,奶制品占9%,14种最主要的水果蔬菜占6%。

总体上,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呈现下列特点

  (一)种植面积连年增加。截至2012年底,法国生态农业种植面积为1032941公顷,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6%,占全国种植总面积的比重也从2007年的2%提高至3.82%。

  (二)经营者数量不断攀升。截至2012年底,法国生态农业经营者数量增至36766个,同比增长4%,其中农场24425个,比2011年增加了5.6%。 生产者数量为24425个,同比增长6%,加工及销售商12341个,同比增长2%。2001、2007和2011年,法国生态农业经营者数量分别是15754个、133802个和35271个,农场数量分别是10364个、11978个和23135个。

    (三)市场销售反映良好。截至2012年底,法国生态农业市场销售额达到41.7亿欧元,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2.4%,其中家庭消费约为40亿欧元,增长6%,餐饮业消费1.69亿欧元,增长7%。2001、2005、2007、2008、2009、2010和2011年分别为10亿欧元、15.65亿欧元、20.70亿欧元、26.06亿欧元、31.49亿欧元、35.14亿欧元和39.13亿欧元。2014年,生态产品市场份额已达到50亿欧元,比上年增长了10%。

  (四)销售方式多样。法国生态农业的销售方式多样化,并不过于依赖单一销售方式。以2012年为例,大型食品超市(GSA)、有机农产品专营销售网络、有机农产品专营独立销售、生产商直接销售所占比例分别为47%、27%、9%和12%,其他销售方式占5%。

  三、法国生态农业标签制度

  生态农业标签,是法国五种标注质量和原产地的标识之一,证明产品符合法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产品的有机生产方式和过程完全尊重生态平衡和农民自主权,未使用杀虫剂、化肥、转基因(OGM)物质,严格限制使用各种有副作用的物质,其中加工类产品的配料中至少95%过政府部门委托授权的认证机构的检验证明符合上述要求。

  该标签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

  -生产、养殖、加工、销售和进口等环节全覆盖的原则;

  -对施肥、处理、加工等环节可使用和添加的正面物品实行清单管理;

  -控制、认证、处罚及标识的原则;

  根据技术指标的生产加工规定,生态农业产品要标注“AB”标签,首先生产商和加工商要进行内部价差,之后要接受经国家批准的独立认证机构的严格检查。后者针对所有有关经营方(生产商、加工商、销售商),覆盖所有生产环节(生产、储存、加工、销售、进口等)和所有的产品形态(植物、动物、加工类食品等)。相关机构取样化验,核实是否使用杀虫剂、转基因成分等,并对整个管理体系(来往账目、产品及收入、供货商担保、产品标识等)进行深入的年度抽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AB标签。

  法国生态农业标签认证机构共有八家:认证控制署(ECOCERT)、农业认证署(AGROCERT)、农产品质量及产地认证署(CERTIFAQ)、法国国际检验局(BUREAU VERITAS CERTIFIICAT)、生态农业认证署(CERTISUD)、农产品认证署(CERTIS)、生态农业产品质量阿尔卑斯办公室(BUREAU ALPES CONTROLES ET QUALISUD)。

四、对我国发展生态农业的启示

  生态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重要潮流和方向。我国应积极学习法国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我国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吸引和容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缓解城镇就业压力。

  (一)制定生态农业法律和长期发展规划。早在1980年7月,法国即出台农业发展指导法,为生态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7年12月,法国农业部制定推出了生态农业发展计划,推动法国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政府在发展规划方面的未雨绸缪和积极作为,向市场发出积极信号,引导社会资源向生态农业聚集,使法国始终处于欧盟生态农业的领先地位。

  (二)理顺生态农业管理体制。2001年,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和促进署(AGENCE FRANCAISE POUR LE DEVELOPPEMENT ET LA PROMOTION DE LAGRICULTURE BIOLOGIQUE,简称AGENCEBIO)成立,隶属于农业部和生态部,主要职能是与发展生态农业相关的公共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销售公司、环保组织、消费者保护机构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评估发展状况,促进信息交流和协调。而我国尚无生态农业发展专门机构,现行的条线管理将动物、植物和海产品分割在不同部门,不利于整合标准、规划、监管等资源。

  (三)坚持技术指标的高标准和前瞻性。20世纪80年代,法国先后制定了20余个生态农业标签的技术指标(CAHIER DE RECHARGES),明确了生产中可以使用的物质、农业产品的保存和加工等基本原则。2009年, 欧盟通过834/2007号法令,以法国AB标识及相关技术指标为蓝本,修改出台欧盟生态农业的标识及技术指标。技术指标的高标准和前瞻性,使得法国生态农业产品不仅在消费者中拥有良好的口碑,也占据了有利的行业发展标准高地。

  (四)设立专项配套资金支持。由传统农业向有机农业的过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提高和满足多方面的技术标准,必然需要资金的支持。生态农业未来发展基金(AVENIR BIO)是法国生态农业专项发展基金,2007年起由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和促进署负责管理。在2008-2012年5年内,该基金每年投入300万欧元,计划实现生态农业种植面积翻三番。由于实施效果良好,2013年启动新一个五年计划中,该基金每年投入金额追加至400万欧元,推动法国有机农业在生产领域的结构调整。

  (五)加强有机农业的宣传推介。尽管有机农业符合绿色、健康的潮流要求,但作为一个新概念,仍然处于边缘化位置,需要通过宣传推介为更多人认识、了解和接受。法国借助发达的展览产业,每年组织有机农业参加农业展览(SALON DE L’AGRICULTURE)和SALON NATURABIO、SALON NATEPO、SALON MAJOLAINE等展览,宣传、普及有机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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